债权申报公告
2018年9月4日,苍南县人民法院根据温州英桥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浙江瑞丰印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瑞丰印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并将在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网站及时发布或公告浙江瑞丰印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关注。
接受债权申报时间:截止2018年10月28日前(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申报地点: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华府新世界花园鑫马大厦八楼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
苍南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0月30上午10时00分在苍南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在规定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及代理人按时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瑞丰印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孙凡(电话:1515863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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