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2016年11月2日,苍南县人民法院根据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法裁定受理温州市实德印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担任温州市实德印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并将在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网站及时发布或公告温州市实德印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关注。
接受债权申报时间: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2月23日止(不含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申报地点: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华府新世界花园鑫马大厦八楼浙江正昌律师事务所。
苍南县人民法院定于2016年12月26日上午9时在苍南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在规定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及代理人按时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实德印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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